各位老师: |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于做好2010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0]35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且有一定建设基础、学生受益面较广的本科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特色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有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梯队; 3.符合《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的其他有关规定。 4.为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鼓励创业教育进入课堂,鼓励有一定建设条件的创业教育类课程申报本年度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额度 1.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初评,各学院、部申报额度不超过3门; 叁、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于2010年6月15日之前将申报表(附件2,一式五份,础4纸)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至学院教务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huyiming@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5274150。 请各位老师认真组织本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并切实加强管理和合理规划本部门的课程建设工作。 |
管理学院教务办 2010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