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均可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沪教委科〔2014〕13号)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应贯彻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动教育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此次组织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的申请人若已申报2014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申请人已承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报人于2014年5月5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式叁份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