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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2????????浏览量:1052

各位老师: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学校正在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该项目属于限项申报,管理学院的可推荐名额为4个(自然科学2个,人文社科2个)。由于时间比较紧迫,学院还要进行排序推荐。学院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9月2日-9月4日下午4点之前:递交申请书电子版到邮箱:lying527@126.com(备注:9月4日下午4点之后不再受理申请书的电子版递交,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9月5日: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投票。下班之前通知申请人投票结果。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9月9日上午9:30分之前:被学院推荐的老师,递交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到513办公室。

        联系人:李莹   65710653

&苍产蝉辫;转发科技处通知如下: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

共设立200项左右。项目直接费用的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级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四、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

    五、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附件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中的间接经费无须填写,下达的经费为项目的直接经费)、《申报一览表》。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499日上午1000前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统一交至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市教委,同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