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鼓励我校人文社科科研人才攀登新的高峰, 201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攀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部门及研究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按照《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攀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社科“攀登计划”项目分为A类和B类,A类项目资助额2万元/项,目标争取获得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项目;B类项目资助额1万元/项,目标争取获得国家级人文社科项目。 二、校社科“攀登计划”项目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状况以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时间,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承担过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校社科基金项目”)或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简称“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 2、凡在校社科基金项目或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校社科“攀登计划”项目(A类)。 (1)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 (2)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课题资助; (3)获得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 (4)研究成果被SSCI、A&HCI检索。 3、凡在校社科基金项目或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校社科“攀登计划”项目(B类)。 (1)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 (2)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资助; (3)获得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资助; (4)获得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资助; (5)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课题资助; (6)获得上海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 (7)研究成果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或被《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三、申报的“攀登计划”项目内容需在原有校社科基金项目或教委科研创新项目基础上有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或形成新的研究内容。项目名称和内容不得与已承担的各级各类项目名称与内容雷同。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编制合理,依据充分。 四、校社科“攀登计划”项目原则上只资助每位申请人一次,但获得B类项目资助并结题后又符合A类项目申报条件,可继续申报A类项目一次。 五、研究时间 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2015年1月-2015年12月。 六、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科“攀登计划”课题申请书》,并请各院(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经所在部门盖章后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4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