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对于申请第二批答辩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4-25????????浏览量:1097
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批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答辩工作安排和各时间节点公布如下: 一、答辩办理、材料报送及学位会议时间节点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办理答辩手续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 答辩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 学院学位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上旬。(2016年4月30日至下学期开学前不受理学生答辩申请。) 二、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日期 1、2016年申请第二批授学位(6月)研究生如抽中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该批次学位申请。 重要事项:办理答辩手续时答辩时间未确定的同学在正式答辩前必须在研究生教育系统提交正式答辩申请(包括答辩公示信息的所有内容),如未公示答辩信息就参加答辩,答辩无效! 研究生教务办 2016年4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