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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6年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片拍摄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量:760

电子注册照片拍摄是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纸质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受教育部委托,负责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我校研究生电子注册图像拍摄工作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016级全体在校研究生;

(2)除2016级外未参加过学历电子照片拍摄的研究生;(请于拍摄时在图片社工作人员处补充个人信息)

已拍摄过的同学切勿重复拍摄,以免造成学位证书照片与学信网照片不一致,影响证书认证。如无法确认是否参加过拍摄,可登陆学信网查询(查询方式见附件),如确已在上海拍摄但学信网上无照片可致电上海市图片社021-36521351胡婷老师查询(仅限上海市图片社拍摄)。

二、校内集中拍摄时间:

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11月18日上午9:00~下午16:30

09:00-11:00能动、光电

11:00-14:00管理、外语、出版、社科

14:00-16:30机械、环境、医疗、材料、理学院

2016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其他人员:

11月19日(周六)上午9:00~中午12:00

为避免拥挤,请尽量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进行拍摄,如确有特殊原因可在两天时间内自行调节,无须致电。

叁、校内集中拍摄地点:

军工路516号研究生院一楼(近新专家楼)

四、注意事项:

1拍摄时需刷身份证进行登记,请务必带好二代身份证及拍照

费20元,拍摄费由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工作人员在拍照时收取。

2未能按期毕业且已在中国图片社拍摄照片的研究生无需重新拍摄。

3该数码照片将用于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及学位数据库的上报,且自本年度起所拍摄照片将用于在校期间参加的四六级考试报名等事项,请有关同学相互转告,务必准时参加。

4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校内集中拍摄的14级研究生,请自行前往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或就近到中国图片社各地分社进行补拍。外地中国图片社拍摄的研究生在办理答辩手续的同时将务必将电子光盘及纸质照片交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不接受邮寄),最迟递交时间为毕业前3个月。因中国图片社照片处理时间较长(一般为3个月),如有同学因未按要求进行电子图像拍摄,无法按期进行其毕业证书网上注册和毕业证书领取,后果将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5拍摄前请有学历的研究生(博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登录学信网()核对学籍信息,若学籍有误请联系研究生院201室马珂老师。请有学历的研究生务必在申请答辩前登陆学信网核对自己的毕业照片。查询办法详见附件。

【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即四川北路145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6:30。

交通:换乘地铁3,4号线,至宝山路站下,1号口出站,沿虬江路向东走至四川北路即到。或换乘地铁10号线,至四川北路站下,2号口出站,沿四川北路往北走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