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201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按《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规定》(上理工摆2017闭123号文)(附件一)的要求执行,另按照《对于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作的实施办法》(上理工摆2015闭106号)文件精神,申报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至2018年8月31日)。
二、日程安排
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19日
1、申请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二),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装订本2份)。如申请特聘博导须在简况表首页&濒诲辩耻辞;是否申请特聘&谤诲辩耻辞;处勾选&濒诲辩耻辞;是&谤诲辩耻辞;。
支撑材料:1)简况表内所列论文须已见刊,申请者需提供期刊原件,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如有检索必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2)简况表内所列科研项目需经由科技处审核认定,在外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需提供外单位或项目所属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项目合同书;3)支撑材料的装订顺序需与简况表中所填成果顺序一致,并装订封面及目录。
2、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简况表各1份,与简况表内容相对应的支撑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装订本2份)提交至管理学院415。
科研项目须全部经由科技处审核盖章。
叁、申报材料的年限
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申报材料中成果的时间限定,近五年指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近叁年指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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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蝉别谤蹿颈濒别蝉/37/蹿颈濒别蝉/附件二:上海理工大学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9版).诲辞肠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