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按照学校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公示2019年下半年本科激励计划发放方案。
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及人事处2019年度下半年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分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强化立德树人,做好课程思政改革;围绕本科教育,确保“激励计划”任务目标达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原则。以及引导教师从“知识传授者”向“立德树人+知识传授者”转变;引导教师本科教学从“量与常规”向“质与水平”转变;聚焦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团队高质量开展教书育人工作的激励导向,学院对2019年度在职在岗、且承担本科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名单)发放本科激励计划,具体发放方案如下:
一、核心任务部分(不含辅导员)
1、高级职称从事本科教学人员,按照学校下拨额度,为本科生授课达108学时及以上者,核心任务激励经费全额发放;对未达108学时者,分段降低激励系数:72-107学时乘以系数0.8;36-71学时乘以系数0.6;1-35学时乘以系数0.4;不承担本科生教学者不发放( 2019年上半年已经预发放的部分要扣回,从年终奖的里面扣回)。
2、中级职称从事本科教学人员,按照学院下拨额度,为本科生授课达108学时及以上者,核心任务激励经费全额发放;对未达108学时者,分段降低激励系数:72-107学时乘以系数0.95;36-71学时乘以系数0.8;1-35学时乘以系数0.6;不承担本科生教学者乘以系数0.3(备注:如果全年发放数额低于上半年预发放额度,那么多发放部分,从年终奖里面扣回)。本年度入校的中级职称教师,当年没有本科课程的系数按照0.45计算,全年额度按照实际月份发放。
3、教辅人员按照下拨额度和全年实际在岗月份发放。
4、未完成本科教学108学时人员扣发部分的金额,按照从事本科教学人员上本科课程的课时系数再分配发放。
5、对当年度出国进修或访学结束回国的人员,参照同类岗位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发放,对于承担本科生课程主讲任务的人员,按完成课时数占108学时的比例进行发放,上述两种发放办法遵循就高原则。
6、当年度未归国人员不发放,当年度9月30日之后入职人员不发放。
二、核心任务部分(辅导员)
根据学院党委和学生处对辅导员的考核情况,由学院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制定辅导员核心任务的发放方案及发放明细。
叁、团队负责人津贴
根据学校及学院的相关文件,发放7-12月,每个团队负责人按照每人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
四、辅导答疑补贴
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供专任教师的辅导答疑数据和教师名单,由人事处提供辅导员的辅导答疑数据和教师名单,根据学校文件,对下午5点之后的辅导答疑,每人每次80元,发放到个人。
五、质量提升及特色亮点
根据人事处下达的额度和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供的明细单,由各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分配。项目内容如下:
(一)质量提升
1、金师(国家级教指委委员):每人0.5万/年;
2、金专【双万专业有效申报(国家级)】:每个专业2万;
3、金课:
(1)双万课程有效申报(国家级):每门课程1万
(2)双万课程有效申报(上海市级):每门课程0.3万
(3)其他省部级以上课程有效申报:每门课0.3万
4、金材:校级一流本科系列教材正式出版:每门0.3万
(二)特色亮点
1、立德树人
(1)课程思政领航高校建设领航团队:每个团队1万;
(2)课程思政领航高校建设示范课程:每门0.2万;
2、教育教学改革
(1)新工科专业申报、应用型本科专业申报:每个1万;
(2)省部级本科教育教学重点改革项目获批:每个0.5万。
六、团队建设及育人贡献专项
1、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落实上海理工大学“叁全育人”综合改革方案,经学院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多次讨论通过,学院对本科一、二年级实行“班导师”(班主任)制度,叁、四年级实行导师制。学院根据各系提供的教师参与以上工作的名单及工作量情况发放相关激励经费。
2、对学院人才培养其他工作有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管理学院
2019年9月30日